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(114.04.28)
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(2025.04.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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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用途別項目 |
二級用途別項目 |
編列基準 |
支用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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ㄧ、人事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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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費應併入所得並請執行單位代扣繳稅款。 ㄧ、主持人資格規定: 每一兼任計畫主持人限一人,兼任協同計畫主持人限一至二人,須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相當經驗之專家,前述限制,倘因特殊需要,經本部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 二、各計畫人數以不超過四人為原則,但應業務需要,經本部同意,得酌予增列。 三、專兼任行政助理之聘用,應依各單位人員進用辦法進用與管理。 四、人事費所需費用含薪資、退休金、保險及其他依法應給予項目。 五、支用限制: (一)補( 捐) 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部同意者外,以不補 ( 捐) 助人事費為原則。 (二)兼任計畫主持人或兼任協同計畫主持人除因執行跨校、跨領域及其他非 屬本職職責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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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任計畫主持人 |
一、每人月薪資 6,000 元至 10,000 元。 二、經本部同意且符合下列各目條件之一者,每人月薪資以 15,000 元為限,符合二目以上條件者,每人月薪資以20,000 元為限。 (一)年度經費規模逾二千萬元。 (二)執行先導型計畫第一年。(三)執行跨領域及整合型計 畫。 (四)學術上具崇高地位為國際知名,或於應用科學、技術或專業領域上有特殊成就者。 三、依前二款規定每人月支領本部及所屬機關各項計畫之薪資總額以 40,000 元及 件數 3 件為限。 四、因配合本部政策需要且專案簽奉部長核准後,得不受 前三款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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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任協同計畫主 持人 |
每人月薪資 5,000 元至 7,00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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兼任行政助理 |
每人月薪資 4,000 元至 6,00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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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任行政助理 |
由執行單位考量工作內容、專業技能、獨立作業能力、相關經驗年資及預期績效表現等條件,自訂專任行政助理工作酬金標準核實支給。12 月 1 日仍在職者, 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。年終獎金1 年以1.5 個月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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